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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旅游标准化工作(简报)
简报
作者:焦作光大…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9-26

第五十期                        2013年8月23日         
    为积极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工作 今天下午,焦作光大国际旅行社全体员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全体员工在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培训《旅游法》第二课。焦作光大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立军,经理秦红梅全程参与了学习。            
     此次培训学习由焦作光大国际旅行社地接二部计调经理任丹主持召开,今天的主要内容是《旅游服务合同》与《旅游安全》。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 ,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一 )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二 )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 )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 )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五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各与会人员都积极听取了此次培训内容,并做了详细记录。会后,我们针对旅游法要求,结合旅行社自身现存的问题,积极响应旅游法精神,对今后的工作做了新的计划。
                                                   
焦作光大国际旅行社旅游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旅游标准化工作进展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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